對保費5萬元以上企業,采取分期付費方式,減緩企業運營壓力。簡化疫情涉及的衛生防疫、醫藥產品制造及采購等相關保險業務審批流程,針對疫情原因導致的買方拒收或拖欠貨款等風險,協助企業進行案件處理和追償工作,為企業正常經營保駕護航。
“兩個當日”應急綠色通道:建立優先審批、線上審批機制,確保授信項目“當日”完成審批;通過遠程預審、線上放款,確保業務需求“當日”完成放款。
對因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的的存量融資客戶,通過適當下調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調整還款安排、續貸等方式予以支持,切實做到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經營、遇到暫時困難的中小企業,設立總規模20億元的中小企業轉貸款,用于企業日常生產經營。額度可根據實際需求隨時增加,最終以銀行審批額度為準。
設立總規模10億元專項應急貸款,用于防疫相關重點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的生產、運輸和銷售等。額度可根據實際需求隨時增加,最終以銀行審批額度為準。
通過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微信、熱線等方式,及時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復工復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重大事項,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專題研究。
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履職時,對中小企業輕微違法違規行為,要實行預先提醒、主動指導、及時糾正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困難的中小企業,各預算主管部門要建立資金審核綠色通道,優化流程,對有明確政策標準、落實到具體企業項目、列入2020年度預算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加快資金審核進度。
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國有融資擔保機構可減收或免收融資擔保費和再擔保費。鼓勵融資租賃公司根據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增加租賃額度,緩收或減免租金,幫助企業降低成本。
充分發揮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制造業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融資擔保補助等政策效應,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貸款投放。支持中小企業用足用好轉貸引導資金、外貿政策性優惠利率貸款、投保出口信用險等政策,降低融資成本、緩解資金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