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由青島海事法院、青島市海洋發展局、青島市交通運輸局、市南區政府共同主辦,市南區發改局、青島市航運服務業協會、深青數字供應鏈創新中心協辦的“海法協作 服務港航——青島海事法院送法上門暨海洋產業發展政策解讀”活動在市南區國際航運貿易金融創新中心舉行。我市航運產業發展重點區市海洋經濟主管部門、全市主要航運服務企業、航運領域專業商協會組織等40余人參加了本次活動。
活動現場,青島海事法院王愛玲法官圍繞“發揮海事司法職能作用、服務保障海洋經濟發展”主題,進行了海事法治專題講座。在講座中,她針對我市航運企業在現實中遇到的爭議和糾紛典型案例,從海事司法審判實踐的角度解讀國際商事海事規則的具體運用邏輯,對航運企業合同條款相關法律業務進行具體指導,為航運企業開展國際合作提供法律服務保障。同時,通過對具體司法案例進行鞭辟入里的分析,提煉總結航運服務企業業務工作標準和風險防范指南,為全市航運服務企業提供海事司法標準供給和裁判指引,實現送法上門,主動服務。
青島市交通運輸局有關負責同志對《青島市促進航運產業高質量發展15條政策》進行了宣講,并重點對其中的航運服務產業支持性政策進行了解讀。作為我市發展實體經濟、促進航運產業高質量發展的“硬措施”,“航運15條”圍繞促進港航提升、貿易創新、金融支持和生態建設等四個方面,多角度、全方位支持我市航運產業做優做強做大,對加快推進我市由“運輸港”向“貿易港”轉型升級,增強航運貿易金融耦合聯動效應,建設國際航運貿易金融創新中心將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
青島市海洋發展局有關負責同志對《青島市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15條政策》進行了宣講,并對其中的“推動航運服務產業發展”相關條款進行了詳細的政策解讀。“海洋15條”作為我市出臺的首部精準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的綜合性產業政策,在全國范圍內具有一定的領先性和開創性。航運服務產業發展支持性政策作為“海洋15條”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規定了對我市新引進的航運服務企業和新引進的與航運相關的各類協會組織、研究院所機構、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認證機構等航運功能性機構分別規定的相應的獎勵標準,有利于促進我市航運服務產業招商引資,加快航運產業相關資源要素集聚成勢,培育和優化航運服務產業發展生態,提升我市航運服務產業發展能級。
當前,我市正處于建設國家航運貿易金融創新中心的關鍵時期。前期,市政府印發了關于促進航運產業高質量發展的15條政策和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15條政策,“航運15條”和“海洋15條”作為我市發展航運產業和海洋經濟的“硬措施”,對加快我市航運產業資源集聚、培育產業生態、提高產業能級都將發揮積極作用。但是,“硬措施”也需要“軟服務”去落實,通過交通、海洋等有關職能部門以政策宣講與政策解讀的方式,讓市場主體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運用政策、享受政策,積極發揮政策的引導作用和協調效應,促進全市航運產業和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
據了解,2021年我市海洋生產總值為4684.84億元,同比增長17.1%,占全市GDP的三分之一,從規模看僅次于上海、天津,高于深圳、寧波等計劃單列市,穩居國內沿海城市第一梯隊。總體上看,青島海洋經濟在國內沿海城市中處于領跑地位。2021年我市海洋交通運輸業增加值為737.9億元,高于深圳,但距上海差距較大。與先進城市相比,我市在航運服務產業發展實力特別是發展環境等方面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我市目前正積極對接青島海事法院,搭建平臺,構建海洋海法工作協作機制。本次活動的成功舉辦,也是我市聯合青島海事法院優化海洋領域營商環境,不斷提升我市航運產業發展軟環境的具體體現。
青島海事法院作為全國首批成立的六家海事法院之一,在服務保障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本次“海法協作服務港航”活動是我省駐青專門司法機構聯合我市市直有關職能部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主動作為、促進地方發展的一次有益探索,同時,也是海洋領域相關職能部門強化配合、深入推進海洋海法協作的生動實踐。下一步,我市涉海領域相關職能部門將進一步優化海洋海法協作的具體方式、不斷豐富協作內涵,為促進全市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活力海洋之都 精彩宜人之城”貢獻力量。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于倢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