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張海洋)為進一步提高執行工作的威懾力、影響力和公信力,推進執行工作提質增效,膠州市人民法院自8月下旬開始集中開展涉民生強制執行行動,向拒絕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亮劍!
雙方互負債務
執行法官巧執結案件
劉某與丁某原系雇傭關系。在2015年至2019年期間,劉某受雇于丁某從事門窗安裝工作。2018年初,劉某向丁某借款8萬元,因一直未還借款,丁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并依法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在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法官通過執行網絡對被執行人劉某的財產進行綜合查詢,但僅查詢到劉某在微信里有零星款項。對此,丁某表示,劉某因家庭原因缺乏履行義務的能力。
在本次強制執行行動中,執行法官將劉某拘傳至法院,劉某也明確表示,家庭比較困難,即使要償還借款,也需要長達五六年時間。執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執行法官在與劉某交談過程中發現,劉某在受雇于丁某期間還有一年多的工資一直沒有向丁某主張。“這應該是案結事了的關鍵”,執行法官馬上意識到這一點,遂通知丁某到法院現場解決。經過一下午的對賬和調解工作,通過債權債務折抵,最終確定劉某給付丁某借款利息3500元。在雙方都解開“心結”后,劉某女兒現場將款項交付給丁某,劉某和丁某二人之間長達3年多的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拖欠17年勞務費
“老賴”被拘傳立馬還款
“感謝執行法官,我這個錢要了17年,今天終于到手了。”申請執行人葉某激動地說道。
1995年1月份,馬某向葉某出具一份拖欠勞務費5000元的欠條。經過10多年索要,馬某一直以沒有錢為由拖延還款。2021年3月份,葉某將馬某訴至法院,在訴訟過程中,馬某跟法官玩起了“躲貓貓”,最終法院依法缺席審理并判決被告馬某償還原告葉某勞務費5000元及相應的利息。
在本次強制執行行動中,執行法官到被執行人馬某家中對其進行拘傳。馬某一見法院“動真格”就馬上答應還款。經過執行法官計算,馬某共向葉某償還了勞務費本息合計近13000元。
騰遷前法官再做工作
當事人親情得以修復
董某與董某某、董某丙系近親屬關系。因特殊家庭原因,董某某、董某丙多年占用了董某繼承其父親遺產中的一處房產。經法院依法判決,董某某、董某丙應當履行騰出房屋交付給董某并承擔賠償占用房屋期間各項損失52000元的法律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人員在張貼騰房公告并全額凍結了被執行人董某某、董某丙52000元銀行存款后,考慮到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由來已久、后期騰房可能受阻等實際情況,執行人員多次到現場進行調解,并邀請居委會工作人員出面做工作,但終因雙方分歧大而無法達成調解意見。
在本次集中執行行動中,法院組織了公證機關、搬家公司準備對該房屋進行強制騰遷。在進門騰遷之前,執行人員還是本著修復親情、文明執行的原則,再次組織雙方從彼此之間的親情、未來子女之間的交往等情感倫理出發,進行了近兩個多小時的調解,最終促成雙方放下心結、冰釋前嫌——申請執行人董某自愿放棄要求被執行人董某某、董某丙賠償經濟損失的義務,被執行人在法院的見證下用了一上午時間騰出房屋交付給了申請執行人,并承擔因本次強制執行產生的公證費、搬家費等近6000元費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據悉,本次集中執行共傳喚當事人9人,拘傳6人,執結案件13件,執行到位金額2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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